煙霧瀰漫中守護家的隱私

如果立法者因此認爲立法提供法律依據就可以便宜行事,進入私人家門解決各種問題,那是很嚴重的誤解。一旦任由法律乃至政治權力侵門踏户,對個人最後權利做終極的剝削,所謂尊嚴,所謂自由的普世價值,在執法者撬開門把或者踏進門檻那一刻就會被撕裂,它衝擊的不是一門一家,而是一個社會理當維護的個人尊嚴被瓦解的問題。


  良好的法律是社会运行良好的基础,人人遵从法律是民主社会有效运作的最低要求。越是结构复杂的社会,法律的规范越是不容易一体适用,然则为了管治需要,法律的制定难免越来越多。
不过对一个成熟国家来说,社会行为的规范除了遵从法律,更应该仰赖的是公民社会的建立。公民社会有助于培养公民责任感和公德意识,对于社会乃至国家的凝聚力和稳定不可或缺。公民社会疲弱不振的国家,政府的强大和法律的琐细,并不能保障整体社会的健康和永续发展,因为政府的管制与法律的强制作用,都只是外在的约束,人们对社会与社群互动之间的道德意识需要由个人内在建立,强制性的公权力很可能适得其反。
近日,有议员在国会要求立法禁止或者管制在住宅内吸烟,甚至惩罚在自家吸烟的人。环境及水源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许连碹博士在回答时指出,住家是私人空间,不是每个人都支持在管制吸烟问题时,介入私人空间。如果要把禁烟令扩大到住家,将造成人们面对在家中接受调查与执法的局面,她说:“我们不能掉以轻心。使用如此侵入性质的管制方式来解决邻里问题,可能因此对社区和谐与自主权造成更不利的影响。”
不得不说这是成熟正确而慎重的态度。
从国家治理的角度来看,法律多如牛毛可能造成人民动辄得咎的情况,美国是出名的法律繁杂,因而犯人比例也特别高。另一个问题是执行上能不能做到一视同仁,如果法律制定的结果让一些人动辄得咎,另一些人因为住家条件甚至社会地位等情况,相对难以执法,这样的法律是有缺陷的,当然不应该订立。
国家治理很多时候必须伴随哲学的思维和视角,现代社会趋向复杂化,很多问题的治理不但要适应传统社会文化,更要有应对新世代需求的思维,如果都要靠制定惩罚条例规范各种情况,一定会面对捉襟见肘的尴尬处境,经不起人们的追问。领袖看待问题能具备哲学高度,才能在宏观上把握社会价值,理解应该怎么处理社会现象,化解矛盾。
民主社会的最高价值之一,是对个人空间的留白与尊重。古代皇权覆盖有限,还有归隐空间,现代借由科技操控,个人面对国家机器已经无所逃于天地,剩下的只有一个住家,对城市国家来说,一个住宅空间再大也有限,只能求得安枕。
如果国家机器让执法者可以为等闲理由轻易入屋,弱势者将面对被整个社会窒息的恶劣处境,这个社会也将变得不再宜居,而对他们来说,苦的是不宜居却也毫无迁移的能力。
近日备受关注的另一课题377A条款,官方态度是不干涉私隐,为个人保留最后的隐私余地,因此此法事实上不会执行,其背后正是同样理由:为个人空间留白。
目前,我国法律有几种情况允许执法者进入私人住宅,包括今年初刚通过的《网络安全法案》,授权调查人员进入私人住家调查涉及网络安全的器材。此外,执法者也可以为调查伊蚊滋生而进入住宅。官方为这些法律的存在提出慎重的理由,也保证不会滥用以致侵犯隐私。但这只能是少数例外。
如果立法者因此认为立法提供法律依据就可以便宜行事,进入私人家门解决各种问题,那是很严重的误解。一旦任由法律乃至政治权力侵门踏户,对个人最后权利做终极的剥削,所谓尊严、所谓自由的普世价值,在执法者撬开门把或者踏进门槛那一刻就会被撕裂,它冲击的不是一门一家,而是一个社会理当维护的个人尊严被瓦解的问题。
这不是成熟的民主制度所当允许的现象。
法案一旦白纸黑字通过,通常长时间难以变更,在执政党和执政人物尚能自制,懂得保持一定的民主风度时,问题或许不显著,然而一旦政治环境丕变,掌权者对权力的体会不同,人民将因这些已经存在的法律而陷入危险严峻的处境,而“家庭”这道底线也将因此而变成无处可逃者的牢笼。
要申明本人不是烟民,也讨厌烟雾缭绕的环境。但今日倡议者不妨设想,哪一天政治丕变,“敌对”势力掌权,大可以借口怀疑你家有非法吸烟那么芝麻绿豆的事情,天天上门骚扰,精神虐待阁下,这是你愿意的情况吗?
今天在朝者绝大多数是“自己人”,这样的提案看似大胆,但大家都应该看到,这完全不是白烟几缕那么轻盈的问题,它在尝试解决邻里问题的手段背后,侵犯了社会中个人尊严的最后堡垒,从价值伦理上,它让法律和政治触须延伸到个人的卧室和厕所,让社会个体无法保持独立性,失去安全感;从效果上,它难以完整执行,远不如学林则徐在新加坡全面禁烟,让香烟跟香口胶一样成为历史名词。
随着人口结构越来越复杂,社会、族群甚至仅仅是社区矛盾难免越来越多,解决问题是政府的责任,但是解决问题所选择的手段必须恰当,还要能考虑到长远的影响。执政党包揽很多事务,公民社会长期难以健康茁壮,社会疏通管道不足,这都不利于民间社会的自治自理,自我化解问题,很多矛盾因而很快转向由执政党承受。
民主国家的从政者必须对个体自由的课题有一定的认识,否则很容易在权力过大时,犯下不可逆转的历史错误,轻者为后代留下笑柄,重者损害几代人的权利。一个错误的决策,不会像缕缕烟雾般很快就消散空气里。立法者务必慎之,慎之。(原刊2018年9月16日联合早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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